保定市美协通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河北省美术作品展览保定市展区”实施方案
- 时间:
- 2024-04-01 19: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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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省将举办“第十四届全国美展河北省选送作品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河北省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并在我市设立“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河北省美术作品展览保定市展区”,向新中国成立75周年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发表10周年,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共同举办“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展览将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发表10周年主题,以美术的形式抒写中国人民奋斗之志、创造之力、发展之果,展现新时代的多彩画卷和精神气象,鼓励广大美术工作者更好地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省将举办“第十四届全国美展河北省选送作品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河北省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并在我市设立“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河北省美术作品展览保定市展区”,向新中国成立75周年献礼,展示5年来河北保定美术创作新成就,并从中遴选出优秀中国画、油画作品参加全国美展的评选。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赓续中华文脉;立足中国大地,讲好中国故事,展现新气象新作为,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追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经典性、传承性、创新性相协调。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保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保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保定市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
保定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京津冀文化产业联合会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河北省美术作品展览保定市展区”组委会(以下简称“市展组委会”),全面负责组织、筹备等各项工作。展览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展办公室”),市展办公室设在保定市美术家协会,负责具体实施展览的发动、作品征集、评审、展出、送件、退件等各项工作,与省展办公室密切联系,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展览相关工作。
四、展览时间、地点(暂定)
展览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17日
开幕式时间:2024年5月10日10:00
展览地点:京南宝艺文化市场
五、评审及监审工作
按照《“第十四届全国美展河北省选送作品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河北省优秀美术作品展览”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组成原则》成立展览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市展组委会遴选专家组成,并报省展组委会备案。监审委员会由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市展将参考投稿作品数量和质量等情况,评选出若干保定市展区入展作品、80件保定市展区选送省展的作品(市展评委作品不占送件指数)。
六、作品征集
(一)作品要聚焦主题,生动描绘壮丽辉煌的时代图景,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的火热实践和燕赵儿女奋发进取的精神气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创作目光投射到最广大人民群众,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人物折射大时代、小故事讲述大道理,展现中国人民踔厉奋发的精神面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守正创新,彰显中华审美旨趣,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注重提升艺术水平和质量,把握学术性、多样性、创新性原则,发挥美术作品温润心灵、启迪心智、引领风尚等方面的作用。
(二)凡自“第十三届全国美展河北省选送作品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河北省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公开展出,均可投稿。
(三)市展将展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壁画、漆画、年画、宣传画、漫画、连环画、插图、综合材料绘画、工艺美术、陶瓷艺术、平面设计、环境设计、工业设计等作品,设计作品均需以平面展板的形式参评和展出。
(四)每位作者投稿不能超过2个画种(含合作作品),每个画种限投1件作品。合作作品署名作者不超过10人。
(五)多幅组画作品以1件计算,尺寸的总和应符合单件作品的尺寸规定。重大题材创作、超规尺寸作品,须由作者向所在地的展览组委会递交申请,报送省展览办公室批复后,方可送件参评。
七、报送要求
(一)各县(市、区)作者,将作品报送到所在县(市、区)美协,由各地美协统一报送市展办公室,市直单位作者可直接向市展办公室报送。
(二)每位参评作者需提交作品清晰电子版图片、纸质版照片(不小于10寸),纸质版照片背面粘贴统一规定格式内容的《作品登记表》,各县(市、区)美协还需汇总报送电子版《作品清单》,纸质照片均不退稿。《作品登记表》《作品清单》由省展办公室按统一格式印发,可在河北省美术家协会或保定市美术家协会微信公众平台下载。
报送时间:2024年4月17日-23日
电子版收件邮箱:bdmx123@126.com
纸质版收件地址:保定市莲池区恒祥北大街2号太行大厦11楼1106室
联系人:黄成志
联系电话:15720051081
(三)评审结果、送原作时间和地点等情况将在保定市美协微信公众平台另行公布。
(四)进入省展终评作品由市展办公室统一报送原作,省展办公室只负责将评选出的第十四届全国美展河北选送作品中国画、油画送交各全国展区参评。其它画种作品由作者本人按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各展区规定自行报送。
(五)报送作品原件要求:作品须装框或裱板,安装挂钩,不收易碎玻璃镜面作品,作品背面粘贴统一规定格式内容的作品登记表。作品尺寸等其它事项按照“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要求(其中:中国画、油画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 240cm),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收件参评。送件作品保险由作者自行投保。
八、展览退件要求
展览结束后,所有参展作品均退件,退件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九、作者待遇
(一)入选市展作者,具备加入保定市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条件一次。
(二)入选省展作者,具备加入河北省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条件一次,直接具备加入保定市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
(三)在全国美展获奖作者,保定市美协将列入重点培养对象,重点推出,在协会工作中,按照相关程序予以重用。
十、主办方、承办方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一)市展组委会和办公室及各县(市、区)美协应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主办单位对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主办单位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有优先收藏作品的权利。
(三)展览组委会向入选作者颁发证书。如作品有仿制、抄袭、剽窃等情况或发现作者一人多投情况,展览组委会有权取消其作品的参评、参展资格。
(四)被选送参加全国各展区展览评选、展出的作品,按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执行。
十一、凡有报送作品参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河北省美术作品展览保定市展区”评选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本实施方案如有未尽事项,由市展组委会授权市展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如有其它安排和变化另行通知,相关内容以另发的后续通知为准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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